招标编号: 2105112014091238201
招 标 公 告
1、本溪满族自治县城北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三期已经 本溪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各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城北棚户区改造工程二期、三期勘察、设计
工程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44478.6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本工程建设地点:本溪县小市镇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
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
5、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石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的主办方为设计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具有5年(含5年)以上从事类似工程设计工作经验。
6、报名时间及地点(或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2014年9月13日至2014年9月17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16:00),按《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名。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
2014年9月14日至2014年9月18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按《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的要求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6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招标人:本溪满族自治县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县小市镇
邮政编码:117199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3942399737
招标代理人: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本溪县小市镇春光路39-3栋01号
邮政编码:117199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59414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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