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0120140926222001
溪之谷小区配套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 建设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二、 工程名称:溪之谷小区配套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三、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面积15105.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7600平方米。
四、招标内容:
1)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具体包括进出场、土工试验、原位测试(动力触探和贯入试验)、钻孔波速测试、编制勘察报告。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施工期间技术咨询服务以及与其他专业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工程地址:红旗街道溪之谷小区柳林园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投资额:9000万元人民币
七、计划工期:20个日历日
八、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在勘察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且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无不良记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建筑设计单位为主体;
4.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九、报名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在勘察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且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以建筑设计单位为主体;
5.注意:(1)投标企业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
(2)投标人开标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0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
(3)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 2-3 日交至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开标前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十、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一、报名方式:本项目通过CA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十二、建设单位: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十三、招标代理人:大连鸿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全玲玲 电话:86501313 传真:8650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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