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34医院综合医疗楼新建工程医疗气体施工招标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公开招标。
本工程坚决抵制和查处串通投标、恶意竞争和弄虚作假行为。如投标人被查实存在上述行为,我们将按军队相关法规给予投标人取消参与军区工程招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并通报给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做出进一步处理。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全称: 234医院综合医疗楼新建工程医疗气体施工招标;
项目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招标规模: 1个标段(SJZB14090-Ⅰ03SB),建筑面积24381平方米;
计划工期: 2014年 12月15日至 2015年2月15日,日历工期 60 天
质量标准: 合格 ;
合同估价: 约200 万元;
招标范围: 中心供氧、负压吸引及呼叫系统;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计价方式: 清单计价法;
最高限价: 设置招标控制价为最高限价;
最低限价: 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算方法,开标后得出;
投标保证金: 4万元(不接受现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汇款或支票的方式递交);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 10 %(现款/保函);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报名时间:投标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 11月 20日17 时。
二、报名者资格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以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3年内拥有3项(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二)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报名者的正式成员(非挂靠),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
(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相同职务3年内1项(含)以上的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四)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含)以上的技术职称,及以相同职务3年内1 项(含)以上的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
(五)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受处罚或信用不良的记录。
(六)母子公司或兄弟公司中,仅允许一个法人企业参加投标。
上述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任意一项不满足的,报名无效。
三、报名受理
1、被邀请人如有投标意向,必须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同步分别向招标人和沈阳军区招标办递交《投标意向书》双向报名(向招标人报名采用送达或传真方式;向军区招标办报名采用发送扫描邮件方式,内容为《投标意向书》扫描件,邮箱为syjqzbb@126.com)。《投标意向书》格式见附件,并由法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存在下列问题的,报名无效: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