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320150212998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护岸工程二期勘察 (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庄发改[2014]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护岸工程二期勘察(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2.2工程规模:护岸二期地质勘察,总长度7512米。其中西护岸380米,东护岸3283米,南护岸东半部3849米。
2.3施工合同估算价为:32565.71万元。
2.4招标范围:护岸二期地质勘察,总长度7512米。其中西护岸380米,东护岸3283米,南护岸东半部3849米。
2.5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2.6工期要求: 2015 年 4 月 1 日开工至 2015 年 4 月 30 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高级工程师 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4年12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及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序列号或保险个人编号]。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有类似工作经验。
3)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2 月 12 日至 2015 年 2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