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管中心2015年市政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设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管中心2015年市政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规模:城管中心2015年市政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设计
2.3合同估算价为 万元。
2.4招标范围:城管中心2015年市政道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项目设计
2.5工期要求:2015年 5 月 10 日开工至 2016 年 5 月 10 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甲级]或[市政工程设计专业甲级(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专业工程)]资质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请在报名期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公司确认: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将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予以出售招标文件,允许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资格审查小组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予以出售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13 日至2015年 4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精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地址: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号富腾国际大厦B座2110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至 2015 年 4 月17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相关证件在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号富腾国际大厦B座2110室(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5年 5 月 6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安装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