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50505636301
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新建工程项目优化设计招标公告
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为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新建工程项目优化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新建工程项目优化设计
2.招标人: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鸭绿江街与蒲硕路交叉口西南角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540平方米,其中检验用房7600平方米,业务用房1800平方米,门卫用房100平方米,水泵房40平方米。
5.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6.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30日
7.招标范围: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新建工程项目优化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人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甲级;
3.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
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5年05月12日——2015年05月18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05月12日开始发售,截止时间到2015年05月18日止;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室。
3.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每本,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4.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后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确认单;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年06月02日10时30分于沈阳市浑南新区21世纪大厦开标室。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人: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莲花街16号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合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