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50521639701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工程(松山路~道义)施工临时用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工程(松山路~道义)施工临时用电设计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资金来源:沈阳市财政投资25%,招标人自筹75%
5. 计划设计期限: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临时电设计,并且满足建设进度的要求。
6、招标范围: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工程(松山路~道义)土建5-7标施工临时电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
2、企业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并认证状态为有效);
3、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设部核准的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参加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办理电子注册、备案等相关手续,详见“关于实行投标人信息库管理的通知(沈建招[2010]1号)”。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0日9:00~16:30。
2、报名要求:
参与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请携带:(1) 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资质证书;(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5日~2015年6月10日9:00~16:30。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6月30日10:30时。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王嫣嫣
电 话:(024)24082122-3823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国际大厦1112室)
开户行:建行顺通支行
账 号:21001510008052504790
联系人:于淼
电 话:(024)83961750-807
传 真:(024)83963056
邮 箱:531212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