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6012015061999301
抗美援朝纪念馆改扩建工程地质勘察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抗美援朝纪念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社会[2015]4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及市预算内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抗美援朝纪念馆,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抗美援朝纪念馆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地质勘察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抗美援朝纪念馆位于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7号。北侧为表厂路,南侧为花园路,西侧为花园东路,东侧为山上街。抗美援朝纪念馆总用地面积182475 平方米,改扩建总建筑面积29983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纪念馆,建筑面积23845 平方米;改造全景画馆,建筑面积3150 平方米;维修纪念塔及地下附属建筑,建筑面积2324 平方米;附属公共建筑,建筑面积664 平方米及外部广场、停车场等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匡算总投资为3.52亿元,建设期两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后续服务工作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共4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 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类甲级资质。
3) 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4) 在人员、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19 日至2015年 6 月 24 日 (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1号(原市政府楼三楼)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投标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登陆www.huajie.com.cn,进入“招标代理”、“招标通知”进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 13 日 14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 时 30分至 14时 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丹东市新城区银河大街100-1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