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1212015072936101
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已由大洼县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发[2013]2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服务单位。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大洼镇新园社区
1.2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投资
1.3 合同估算价:38.7万元
2、招标范围:粗格栅及污水提升泵站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A2/O生化池1座、二沉池配水井1座、二沉池2座、消毒接触池1座、鼓风机房1座、污泥储池1座、污泥脱水机房1座,勘察招标。
3、勘察期: 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7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的独立法人单位。
4.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两点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29日至2015年8月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0.77万元(现金、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7、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5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1、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地 址:大洼县大洼镇
邮 编:124200
联 系 人:张士勇
联 系 电 话:130652675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胜宏都市客栈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