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凤城市张家沟硫化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丹发改审批字[2015]2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总投资6007万元 ,已在 凤城市招标办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凤城市张家沟硫化铁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凤城市弟兄山镇陈家村 。
2.3招标(业主)人: 凤城市弟兄山镇人民政府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工程总建筑面积33662.00平方米. 。
服务内容概述: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
2.5合同估算价为: 28.00 万元。
2.6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5 年 9 月 20 日开工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284 天。
2.8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允许投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BiaoDNo 个标段
2.9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BiaoDuanYaoQiu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GongQiYaoQiu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ZuiGaoXianJiaYaoQiu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 资质,有与本次招标内容相适应的 个以上工程监理 业绩,具备 @dengjishu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定于2015年8月3日13:30-16:00时在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18641586175)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建网报名确认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评价、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IC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8 月 3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投标人须携带 本工程定于2015年8月3日13:30-16:00时在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18641586175)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建网报名确认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评价、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IC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及有关证件,在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沿江中路128-7号 (地址)进行报名。
本次投标可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也可持 本工程定于2015年8月3日13:30-16:00时在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18641586175)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建网报名确认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评价、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IC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及有关证件在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沿江中路128-7号
(地址)进行。(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20万元; @DanBaoJing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8 月 3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持相关凭证在 @LQAddressA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被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可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也可在 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沿江中路128-7号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 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8 月 19 日 14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凤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凤城市凤山路76号)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凤城市弟兄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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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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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凤城市弟兄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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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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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1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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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11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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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代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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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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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15-859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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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415-319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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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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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fyzbd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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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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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0415-319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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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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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lnf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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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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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大连银行丹东开发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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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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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77900020900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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