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51114693102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沈阳食品检验所的委托,为其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食品检验所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食品检验所建设项目设计
2.招标单位:沈阳食品检验所
3.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秋月湖街与蒲硕路交叉口东南角
4.资金来源:市财政投资
5.设计周期:15日历天
6.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7.投标保证金:2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 17日至2015年 11 月 23日持以下证件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
(5)近五年(2011年-今)具有至少二项合同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食品检测或类似于食品检测的实验室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 11月 17日至2015年 11 月 23 日
地点: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商务会馆五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5年 12 月 7日 10: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沈阳食品检验所
联系人: 王新
电话:024-8979406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422020100100004082
联系人: 肖虹宇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邮 箱:wxzb2005@163.com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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