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11032015122431901
兴隆台区和园小区1#楼-10#楼、12#楼-14#楼、33#楼-35#楼工程一标段勘察招标公告
1、兴隆台区和园小区1#楼-10#楼、12#楼-14#楼、33#楼-35#楼工程一标段勘察招标已由盘锦市兴隆台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服务单位。
2、资金来源:其中资本金由区财政划拨,资本金以外所需由国开行贷款解决。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75万元。
3、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林丰路东、香稻路西、盛市北街北、友谊街南。
4、勘察范围:和园小区1#楼-10#楼、12#楼-14#楼、33#楼-35#楼工程。本标段钻探孔138个,其中20米37个、25米19个、30米56个、35米26个,总进尺3805米,波速测试孔13个,孔深50米,进尺650米(具体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勘探孔施工、土祥、现场原位测试、室内土工试验、室内资料整理、勘察报告编制及后期相关的技术服务等。
5、勘察周期:合同签定后1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7、投标报名及购买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月24日至2015年12 月2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通过网上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文件,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招标文件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1.5万元(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11.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授理。
1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3、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同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人:秦壮
联系电话:0427-266067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 系 人:王亮
联 系 电 话:0429-3106555
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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