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1070039 建筑工程|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龙栖湾新区龙栖湾大道擎天柱工程已由锦州龙栖湾新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受项目业主锦州龙栖湾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锦州龙栖湾新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2.2建设地点:锦州龙栖湾新区龙栖湾大道(投标人在开标前应自行踏勘现场,具体位置由招标人会同中标人现场放样确定)
2.3建设规模:擎天柱广告牌10座
2.4工程内容:擎天柱正面尺过为高6米,宽18米,总高度为15米(板底边到路面)、具体要求祥见施工图(外观必须和效果图完全一样,几何尺寸和高度以招标文件文字表述为准,其余按施工图要求执行)
2.5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年检合格的项目经理证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原件、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所有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1年3月14日至2011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锦州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4月 4 日 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绣天第B区20-6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公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龙栖湾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锦州龙栖湾新区管委会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李晓明
电 话:0416-3343153
传 真:0416-3343153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天一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曼哈顿
邮 编:121000
联系人:朱丽颖
电 话:0416-2691100
传 真:0416- 269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