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学校辽东湾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工业学校辽东湾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北方工业学校辽东湾新校区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辽东湾经发【2015】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教育局,资金来源为原校址置换,不足部分由教育附加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方工业学校辽东湾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地质勘察(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辽东湾新区正邦路西、长江街北。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为46580平方米。
2.3合同估算价:35万元。
2.4招标范围:北方工业学校辽东湾新校区建设项目工程全部的地质勘察工作
2.5工期要求: 2016年3月25日开工至 2016年4月3日竣工,计划工期10天。
2.6项目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及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2月26日至 2016年3月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7000.00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投标单位从其基本账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日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2月26日至 2016年3月2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3月18日09时3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教育局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邮 编:124010
联 系 人:石权p;
电 话:0427-8256962
招标代理: 盘锦市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园丁新村二期
电 话: 0427-2810499
联 系 人: 高强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 号:425010100100007091
行 号:309232015217
联系人:高 原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