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60414729201
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招 标 公 告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绿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相应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
2.招标单位:沈阳绿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兴凯湖街21号
4.建设规模:保持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现有的2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规模不变,对污水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排放标准由目前执行的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提高到一级A标准。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
7.招标范围:择优选取沈阳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设计单位,中标后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调整及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为施工和设备招标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包括编制设备清单及提供详细设备参数、招标文件的审查,编制工程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到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技术指导、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整
10、总投资:24486.86万元
11、合同估算价:500万元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1、设计标段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其它要求:近
五年内至少设计过1项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业绩。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5日至2016年04月19日每天08:30 至16:30分
2.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请携带:(1)网上报名确认单、(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税务登记证、(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5)企业资质证书、(6)近五年内至少设计过1项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的业绩、(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必须清晰,且在有效期内)到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确认。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04月15日至2016年04月19日每天08:30 至
16:30分,地点: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沈阳市浑南新区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五、联系方式:
招 标人:沈阳绿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浑南总部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