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0120160527739502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隧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已由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城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隧道管理中心建设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爱隧道附近。
2.2.招标规模:南北快速干道和金阳大街浑河隧道工程需配建管理中心。结合工程实际,拟将两项隧道工程管理中心合并设置在现五爱隧道管理中心。
2.3.合同估算价为:60万元
2.4 招标范围:设计。
2.5 工期要求: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共计488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所有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报名确认。
4.2.投标保证金额1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1世纪大厦)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沈阳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58号
联系电话:024-23987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