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2017年法库县宜居乡村建设工程已由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法库辽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贷款和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法库县卧牛石乡、依牛堡镇、慈恩寺乡、三面船镇、冯贝堡镇、秀水河子镇、法库镇、包家屯镇、柏家沟镇、和平乡、双台子乡、孟家镇、叶茂台镇、十间房镇、丁家房镇、登仕堡子镇、四家子乡、大孤家子镇、五台子镇共计19个乡镇辖区内的309个村庄。
2.2.设计内容:宜居乡村建设类型包括宜居乡村特色村、宜居乡村示范村、宜居乡村示范乡镇和宜居乡村达标村等。主要包括农村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村内道路建设、绿化提升建设、农村改厕、宜居乡村美化、亮化建设、文体广场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的设计。
2.3.合同估算价为:1200万元
2.4设计周期: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8月12日 共计32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具有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确认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所有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报名确认。
4.2.投标保证金额8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确认后于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6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法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法库辽风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法库县法库镇兴法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24-87012262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