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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车身三车间搬迁与新建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工程 |
发布时间:2016/6/16 8:38:45 点击次数:1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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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00012016150188 |
公告日期:2016/6/15 |
截止日期:2016-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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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0012016150188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车身三车间搬迁与新建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己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车身三车间搬迁与新建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工程;
2、招标单位: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建设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
5、质量要求:合格;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包括从厂区水泵房至车身三车间水幕系统给水管线及车身三车间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线。工程范围:水幕系统给水管线, 车身三车间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线, 开挖管线所涉及的道路、人行道的恢复等。施工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过程管理责任,收集整理技术档案交送甲方及总承包单位,并配合消防验收,负责竣工验收前管理及成品保护。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计划工期: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9月1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投标单位具有信用辽宁网备案的A级(含A级)以上信用等级;
3、投标单位近二年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014年-2015年);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6年6月15日-2016年6月20日8:30-17:00(午休时间除外)。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信用辽宁网备案的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13:3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负 责 人:李力威 高婧 电 话:024-31666598 3166544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13130205060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p;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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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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