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1242016061575301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为法库县新型城镇化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法库县新型城镇化规划设计项目
2.招标单位: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法库县
4.资金来源:自筹
5.设计周期:20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6.招标范围:法库县新型城镇化规划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8.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投标人应具备城市规划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每天9时至16时;
2.报名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以上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0日每天9时至16时;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7月6日9:30时
开标地点:法库县综合服务中心E区7楼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法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付天路
电 话:024-870122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1室
邮 编:110031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帐 号:75660188000133139
联系人:刘蓬
电 话:024-31918388-313
传 真:024-31918309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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