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70312 安装工程| 锦州市路灯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锦州市路灯专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锦州市。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质量标准:合格
2.4招标范围:重庆路、松坡路、丹东东一街、丹东东二街、东方家具城西胡同、建筑院西胡同、中国联通枢纽楼西胡同、广东街、解放北一路、林西街轻工市场西胡同、市工商局西胡同、东二社区胡同、林西商贸城北胡同、南宁南一二三四路、士英街加油站东胡同、吴淞语岸小区东路、双八1号路、双八3号路、光彩一号厅门前路、中医院南一路、中医院南二路、德富里小区西门、华盛嘉园、平和小学西胡同,图纸、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往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身份证件(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7日,每天8:00 时至 16 :00时。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7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道桥建设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王达
电 话:0416-38823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系人:佟伟静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