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80310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一级热力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一级热力管网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锦州市松山新区
2.2 工程规模:
一标段: 热源厂至锦娘路段敷设管网DN1200约690米 ;
二标段: 锦娘路南段敷设管网DN1200约1370米 ;
三标段: 锦娘路北段敷设管网DN1000约1025米 ;
四标段: 女儿河段敷设管网DN1000约760米 ;
五标段: 云飞街市府路段敷设管网DN1000约590米 ;
2.3 合同估算价: 约4000万元
2.4 本次招标共划分5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5 标段具体情况
2.5.1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标段:热源厂至锦娘路段敷设管网DN1200约690米 ;
二标段:锦娘路南段敷设管网DN1200约1370米 ;
三标段:锦娘路北段敷设管网DN1000约1025米 ;
四标段:女儿河段敷设管网DN1000约760米 ;
五标段:云飞街市府路段敷设管网DN1000约590米 ;
2.5.2工期具体要求如下:计划工期100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开竣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的企业资质,1个(含)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具备A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五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4.1投标单位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及相关业绩。
3.4.2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锦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416-2692752)进行核验企业信用报告概述,核验通过后携带(1) 网上报名回执单;(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国家注册建造师壹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6)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7)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8)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0)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到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审验原件并购买招标文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7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相关程序,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1) 网上报名回执单;(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5)国家注册建造师壹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专业);(6)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类似工程业绩);(7)A级及以上企业信用报告概述;(8)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9)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0)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在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9时整。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和平路二段76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肖先生
电 话: 0416-2387019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杨阳
电 话: 0416-3585381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