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173 建筑工程|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市双塔区孙家湾镇人民政府委托,为双塔区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双塔区孙家湾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朝阳市双塔区孙家湾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双塔区孙家湾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工程
3、建设地点:双塔区孙家湾镇平房店村、代家店村、大房申村、十五家子村
4、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3.5米水泥路面,本次招标分三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为向上申请资金数,具体以中标价格为准)
一标段:双塔区孙家湾镇平房店村、代家店村 合同估算价:65万元
二标段:双塔区孙家湾镇大房申村 合同估算价:60万元
三标段:双塔区孙家湾镇十五家子村 合同估算价:88万元
5、工程规模:(公告中工程规模为预计数,实际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中设计规划数据为准)
一标段:2.98公里、二标段:2.734公里、三标段:3.986公里
6、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期:73天(2016年7月20日-2016年9月30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项目工程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地方沟通协调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2、投标人须出具信用评价报告或信用评价等级证书BBB级及以上。
3、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加投标的单位对双塔区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兼投不兼中。
5、以前年度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允许参加2016年工程投标。
6、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班子成员需有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
四、报名登记、资格备案和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 2016 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朝阳市双塔区孙家湾镇人民政府进行报名登记并签订法人诚信证明和投标承诺书,再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资格备案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法人诚信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公路养护资质不用提供)(6)企业信用评价(7)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签订投标责任状(企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