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220160501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盖线(桓盖线)等县级以上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鞍山市公路管理处文件(鞍公工发[2016]24号)以关于饶盖线(桓盖线)等县级以上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岫岩县。
2.2工程规模:
一标段(1)饶盖线改造(凤城界至大山咀段)里程桩号为K264+118—K303+723,全长39.6公里。(12km3改+4,含3km大修病处,其他4改,S309桓盖线。) (2)饶盖线改造(大山咀至东洋河桥西段)里程桩号为K303+723—K315+023,全长11.3公里。 二标段(1)辽庄线中修(洪家岭至新甸粮库段),里程桩号K182+395-K205+153,长22.758公里;(烧锅桥北至塔岭段),里程桩号K206+323-K209+130,长2.807公里。(S203张庄线,含2.8公里12米) (2)桓盖线中修(树地至汤池河桥段)里程桩号为K320+343—K324+843,全长4.5公里,(含标线)
2.3施工合同估算价:一标段3440.2万元;二标段2289.9万元; 2.4招标范围:一标段:路面、桥梁、安全设施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标段:路面、安全设施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工期要求:2016年07月21日开工至2016年0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72天。 除上述总工期外,路面工程在2016年08月31日前完成。 2.6质量要求:饶盖线改造(凤城界至大山咀段)工程质量要求优良,其它达到国家标准合格品。
2.7其他要求: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一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壹级]建造师资格。
二标段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其他要求:
3.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3兼投兼中问题:本项目二个标段同时进行招标,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可以兼投不兼中这二个标段,但每个注册建造师只能承担一个标段的施工。
3.4.4信用等级:具备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信 用报告【BBB级以上(含)】。
3.4.5 根据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印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公路沥青拌和站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公工发[2012]576号)文件内容,其中“第六条”规定“凡参与我省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生产沥青混合料的拌和站,均须执行生产许可年检制度”,未取得省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拌和站不允许承担我省普通公路建设任务。
3.4.6为确保沥青混凝土摊铺温度,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沥青混凝土运距应全部满足距工程施工所在地60公里以内。因工期原因,投标人必须购买沥青混凝土,且在开标前出具距工程施工所在地60公里以内的省公路局颁发的沥青拌和站生产许可证及与该沥青拌和站所签订的购料协议,并于开标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4.7关于本工程沥青和碎石材料的要求,根据《鞍山市公路建设地方性材料市场准入办法》(鞍公工 [2012]86号)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购买的用于工程建设的路用原材料,如沥青、碎石、矿粉、水泥等材料,必须填报准入申请表,经县段初审和市处最终审批后方可进行备料生产。 p;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应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到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进行报名。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2.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为一标段壹拾万元;二标段壹拾万元;
4.2.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
4.2.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函后,投标人未能够按时前提供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在鞍山市纵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南长甸街53栋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均售价1000 元(人民币),其中: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7月14日13时30分,地点为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共行政服务中心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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