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四管理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海发改发(2016)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东四管理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