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90330 设计|
新建锦州市松山新区菁华学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锦州市松山新区菁华学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市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被撤并整合的学校资产变现资金和松山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建锦州市松山新区菁华学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止。
2.3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进度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
3.3具有符合规定的A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6年6月25日至 2016年6月29日,每天8:00 时至 16 :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审计报告、业绩证明、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相关资料(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7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416-3881216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7052679698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