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90328 建筑工程|
渤海大学锦州滨海新校区工科实验楼外墙理石干挂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渤海大学锦州滨海新校区工科实验楼外墙理石干挂工程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社会【2016】5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渤海大学,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渤海大学锦州滨海新校区工科实验楼外墙理石干挂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渤海大学锦州滨海新校区工科实验楼外墙理石干挂工程
2.2 建设地点: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渤海大道与金山路交汇处。
2.3 工程规模:包括各建筑外墙理石干挂工程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2016年7月20-2016年8月20日,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通知为准。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招标范围:渤海大学锦州滨海新校区工科实验楼外墙理石干挂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3具备有资质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或以上企业信用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4日至2016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近三年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原件和复印件),经报名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4日14:0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6年07月14日14:00时。
5.3 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渤海大学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416-340006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阳光财险大厦1010室
联系人:栗权宏
电话/传真:15041628325、024-22853199
2016年0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