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20129
1.庄河市2016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经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建设,筹资方式为市财力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本次监理招标共分1个标段,监理内容如下:
庄河市2016年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包括:一标段:道路总长约20.783公里含大郑镇、光明山镇、徐岭镇(部分)、王家镇;二标段:道路总长约29.28公里含栗子房镇、青堆镇、鞍子山乡、兴达街道、兰店乡;三标段:道路总长约29.186公里含吴炉镇、兰店乡、塔岭镇、徐岭镇(部分);四标段:道路总长约22.163公里含长岭镇、荷花山镇、仙人洞镇、步云山乡。总里程为102.112公里,概算投资额约为5616.16万元。路基、路面、桥涵、安保等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范围: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施工阶段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内业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理,组织协调等。②保修阶段监理③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 庄河市部分乡镇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14 日14时00分。投标地点为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工期要求: 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11月30日,合计133日历天。
4.投标保证金:11000元(人民币)。
5.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项目总监需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
注: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注册地需为辽宁省内,否则不予认可。
6.投标人对庄河市县区同一时段开标的多个农村公路工程监理进行投标时,申报不同工程须安排不同的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部主要监理人员,否则,后续项目的投标不予通过。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部主要监理人员已经在2016年农村公路监理投标中中标,则不允许以相同人员参加后续项目投标。
7.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投标人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址: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报名,投标人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③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最近1年(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8.其他: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 标 人:庄河市乡级公路管理所
办公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联 系 人:李维兵
联系电话:0411-89706267
招标代理人: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段566号
联 系 人:赵雯雯、贺天龙
联系电话:0411-89716299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