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10042
1. 丹东至东兴公路东甸子至桑树底段新建工程(一期)项目信号灯采购安装已由大连市甘井子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丹东至东兴公路东甸子至桑树底段新建工程(一期)项目信号灯采购安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投资额约700万元。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8日13:30。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
3. 项目概况:丹东至东兴公路(东甸子至桑树底段)新建工程一期,路线全长10.1公里,工程建设标准为二级公路。丹东至东兴公路东甸子至桑树底段新建工程项目10处信号灯采购及安装。招标内容:10处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包括:电缆沟挖填、高压聚乙烯管及电缆敷设;电缆井、机箱基础制作;金属杆、金属杆基础、灯具、行人按键、电表购置和安装;抓拍机安装;供电初装;路由器及无线网卡初装;电缆购置、敷设;线圈敷设施工;信号机地线制作;信号机购置、编程、安装调试;竣工图绘制并协助办理产权移交交警支队手续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工期:60日历天,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9月29日。
5. 投标保证金:14万元。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交通信号灯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的信号灯采购安装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 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近三年(2013年1月至今)有信号灯采购安装业绩且工程质量在合格(含)以上,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
8.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6月24日至 2016 年6月3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同下),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10室,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9. 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示不能体现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还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报名通过后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7月 18日 13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时 00 分至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3、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大连市甘井子区交通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 系 人: 张双双
联系电话: 0411-83612745
传 真: 0411-83612745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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