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20134
1、旅顺口区黑大线张家桥、水北线泥河桥、石槽沟桥改建工程施工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市补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维修黑大线张家桥(桩号:K1772+817),公路-I级,桥宽10.5米;重建水北线泥河小桥(桩号:K5+714),公路-I级,桥宽6.5米;重建水北线石槽沟小桥(桩号:K4+368),公路-I级,桥宽6.5米。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旅顺口区。
4、项目合同估算价为:项目总投资为230万元
5、招标范围:桥涵改建等附属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77日历日。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6万元
8、投标人资格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8.2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盖章(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的报名当月前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大连市境内的自有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不予认可);不具备上述规定的自有沥青拌合站的投标人,允许和大连市镜内沥青拌合站签订合作协议,且该沥青拌合站也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到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示不能体现满足本项目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内容,投标人还须同时出具业主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投标报名;并于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1000元整,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8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12、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3、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14、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旅顺口区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大连市旅顺口区
联 系 人:许晋萍
电 话:0411-86633009
代理机构: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华南广场中华西路137号
联 系 人:陈昆
电 话:0411-39728170(9010)
传 真:0411-39728160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