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20002 建筑工程|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西区附属及配套工程—室外给水及采暖工程、排水及雨污水工程已经朝阳市住建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西区附属及配套工程——室外给水及采暖工程、排水及雨污水工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择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一标段: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西区附属及配套工程—室外给水及采暖工程;
二标段: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西区附属及配套工程—排水及雨污水工程;
2、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内
3、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质量标准:合 格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工期要求:2016年8月1日—2016年9月30日(计划工期61天);
7、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200万元;二标段:约200万元;
8、招标范围与内容: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标段、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类似施工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①、投标单位须具有BBB(含)以上级企业信用报告;
②、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③、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西区附属及配套工程—室外给水及采暖工程、排水及雨污水工程分为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中标顺序以开标先后顺序为准。
四、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3套(加盖防伪公章)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材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②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税务登记证;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原件;⑧企业信用报告;⑨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2个以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书须同时具备);⑩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⑾中标后项目班子成员不得变更,须到施工现场执业.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 月 30 日至2016年7 月 4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4万元;二标段:4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付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上午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6年7月25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左超然
电 话:18242199922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黄河路5段1-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鸿利招投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421- 2801155 280886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龙城路三段9-17号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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