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040052 建筑工程|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代理朝阳县2016年新增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朝阳县2016年新增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
1.2、招标单位:朝阳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
1.3、建设地点:朝阳县南双庙镇后杖子小流域、尚志乡冯杖子小流域、王营子乡王营子树林子小流域、清风岭镇佛爷庙小流域
1.4、工程规模:综合治理面积15.2km2
1.5、招标范围:共划分四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后杖子小流域
二标段:冯杖子小流域
三标段:王营子树林子小流域
四标段:佛爷庙小流域
1.6、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
1.7、工期要求:2016年8月5日—2016年12月31日(149天)
1.8、质量标准:合格
1.9、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相关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从事水利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水利行业注册证书、水利行业中级职称证书及以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行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水利行业专职安全考核证)和资料员需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须出具水利行业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附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录。
2.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2.4.1参与辽宁水利工程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含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4.2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最多选择两个标段投标,不兼中。
2.4.3外埠投标企业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2.4.4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4.5已在2016年朝阳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三、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等要求:
3.1、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公章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1.1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到招标人处亲笔签署。格式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通知公告-2014.5.15);
3.1.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1年)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1.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1.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1.6资质证书;
3.1.7安全生产许可证;
3.1.8企业信用报告并附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录;
3.1.9项目经理(水利工程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中级职称证书、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至少有一个项目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及以上)、施工员(水利)、质检员(水利)、安全员(水利)、资料员(水利)证书,且上述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415房间)签订责任状。(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项目班子成员一致,中标后将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交由招标人保存至工程验收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