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6080009 建筑工程|
清原集中供热工程--热电总公司供热烟囱工程按照规定办理了招标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清原集中供热工程--热电总公司供热烟囱工程
(2)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兴清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清原县热电厂院内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396.17万元,自筹资金
(5)工期:2016年 8月10日开工,2016年10月30日竣工
(6)招标范围:钢筋混凝土烟囱施工图以内全部工程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并同时专业承包具备构筑物100米以上,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100米及以上)不少于一个。项目经理要求:相应专业建造师。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要求:BBB级以上。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 8日17时前,网上报名。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9日至2016年7月 19 日在网上发出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售后不退。
4 、 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下午13.30 ,递交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进行的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议。
5、 联系方式: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兴清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清原县 联 系 人: 孙晓东
联系电话:024- 53043538
招标代理: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兴工北街64甲1-2611
联系人:袁工 电话 : 024-23301666-805 18302423016
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