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201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已由 大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大发改交通字【2015】55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连市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市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第二、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施工第二、三标段。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路基、桥梁、隧道,标段划分为如下:
二标段:全长南线1.961公里、北线2.042公里,含1号隧道南线312米、北线326.5米和2号隧道南线1272米、北线1260米,及桥梁南线110米、北线130米,道路南线267.3米、北线325.6米等,概算投资25373万元。
三标段:全长南线1.364公里、北线1.404公里,含3号隧道南线910.5米、北线925米及棠刘路立交南线315米、北线330米和落凤沟桥梁南线82米、北线82米,道路南线56.4米、北线67米等,概算投资21897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于2016年8月10日开工(以监理正式开工令为准),2017年10月31日交工;
2.4投标保证金:3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条件:
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近三年平均值)加上为本项目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平均合同估算值10%。
3.3企业业绩: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1座并投入使用单洞主线长度在1000米及以上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隧道施工业绩。
三标段:要求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1座并投入使用单洞主线长度在500米及以上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隧道施工业绩。
3.4企业信誉:
3.4.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投标人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同级别建设管理部门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4投标人在以往工程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款等,而受到省级有关部门的通报;
3.4.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8日发布),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单位和个人在最近三年(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如检察院开具告知函的日期为2016年4月1日,则“近3年内”是指“2013年4月1日-2016年3月31日”内)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主要人员:
3.5.1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在有效期内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但法定退休时间不得超出合同规定工期),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有10年专业工程经历,作为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不少于5年,其中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3.5.2项目总工:道路、桥梁或隧道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有10年专业工程经历,作为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项目的项目总工经历不少于5年,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总工。
注:类似工程二标段指“单洞主线长度在1000米及以上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隧道施工业绩”,三标段指“单洞主线长度在500米及以上城市主干路及以上或一级公路及以上标准隧道施工业绩”。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允许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兼投标本期同时发布的第二、三、五、六、七标段,兼投不兼中。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下称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投标允许某一关联企业中最多4家企业参与,以报名顺序为准,但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如实提供其所有关联企业名单并签章(授权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确认,若评标时发现投标人提供信息不实,将按审查不通过处理。
3.9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同时编制4个标段(二、三、五、七标段)投标文件,经随机方式确认后,最多只能参与其中2个标段投标;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投标人,必须同时编制3个标段(三、五、七标段)投标文件,经随机方式确认后,最多只能参与其中1个标段投标。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报名时间
5.1 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下同),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进行报名;
5.2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除外)及复印件,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要求必须按顺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或彩色影印件)每页均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二维码不清晰,或无法扫描识别,则视为该资质证书无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投标人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领取招标文件。若领取人与报名人不是同一人,请领取人同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6.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参考资料 4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同时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
6.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8.发布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www.jt.dl.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连市大连至旅顺中部通道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