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80348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北京燃气锦州大有燃气有限公司锦州大有经济区天然气工程项目土建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燃气锦州大有燃气有限公司锦州大有经济区天然气工程项目已经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锦发改发[2015]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燃气锦州大有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北京燃气锦州大有燃气有限公司锦州大有经济区天然气工程项目土建施工
2.2 建设地点:锦州大有经济区。
2.3 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11.32亩,总建筑面积1633.5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 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31日。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须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携带网上报名确定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资格证书原件(房屋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相应建造师相同工程业绩原件)、投标项目经理部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概述、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和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进行现场报名确定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8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燃气锦州大有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416-3367880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102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