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207 建筑工程|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博物馆委托,为喀左县东山嘴祭祀遗址抢救性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博物馆
2.工程名称:喀左县东山嘴祭祀遗址抢救性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3.建设地点:喀左县兴隆庄乡章京营子村东山嘴屯
4.招标范围:看护管理用房、防护围栏、绿化工程、浆砌石护坡、展示厅、配套设施工程。
合同估算价:255.92万元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其他网站复制无效。
6.质量标准: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共计115天(日历日)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8月7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6年11月 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要求投标人从事过相关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要求至少2项)。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员没有在建项目且在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出具信用评价报告BBB级以上(含BBB级附网上查询记录)。
5.其他报名事项需授权委托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投标的项目班子成员应具有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本工程项目杜绝转包和挂靠行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16年7月12日16时前(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公章、法人资格证明及下述材料,到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博物馆签订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挂靠承诺书和法人诚信证明并进行资格备案。
三、投标资格备案和报名时间:
1.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人处签订法人诚信证明于2016年7月8日至 2016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4:30时,节假日不休)报名,报名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证件;⑤项目班子主要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与一年以上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⑥不低于BBB级信用评价报告;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⑧投标单位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经招标人资格备案合格后的投标人持资格备案表和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防伪公章)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日9时3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