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阜新市消防支队建设空气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气瓶检测站和消防队员灭火防护服清洗房建设项目 |
发布时间:2016/7/13 8:47:08 点击次数:316次 |
|
|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04182016130047 |
公告日期:2016/7/12 |
截止日期:2016-07-16 |
|
|
招标内容: |
招标代码:04182016130047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消防支队建设空气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气瓶检测站和消防队员灭火防护服清洗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阜新市消防支队建设空气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气瓶检测站和消防队员灭火防护服清洗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阜发改发[2016]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阜新市消防支队,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蒙县消防支队培训基地院内。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框架结构跨度:层数:一层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80万元。
2.4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416平方米,以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2016年8月10日开工至2016年9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5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需将网上报名回执复印件递交代理公司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50万元;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01:00时至04: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日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阜新市消防支队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玉龙路119号
联 系 人:改先生
联系电话:0418-6285022
招标代理人:阜新信城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17号 -310室
开户银行:中行西山路支行
账号:294756308836
邮政编码:123000
联系电话:0418-6589865
E-mail :fxxc@163.com
联 系 人:王帅
日期:2016年7月12日
|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