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224 建筑工程|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委托,为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2015年农垦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2015年农垦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
2、建设地点: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
3、工期要求:(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第一、二、四、六、七、八标段: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68日历天)
第十标段: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92日历天)
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7个标段。
一标段:混凝土路面、安全防护墙及砖砌排水边沟等附属设施工程;
二标段:混凝土路面及红砖铺装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标段:混凝土路面及过水路面等附属工程;
六标段:浆砌排水边沟及土方工程;
七标段:彩砖铺装及土方工程;
八标段:一分场、二分场太阳能路灯;
十标段:绿化工程。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保证金:各标段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一、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含)以上资质;二、六、七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八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十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八标段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三类人员须有安全考核培训合格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进行失信曝光。如果投标单位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不履行管理义务,招标人有权将施工单位清除出场。
5、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投标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2015年农垦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0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要求:报名携带资料有如下(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防伪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