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221 监理|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委托,为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2015年农垦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2015年农垦危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
3、工期要求: 2016年8月25日至2017年5月31日(280天)最终以签订监理合同的工期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范围:共划分两个标包。
第一包:施工一标段至四标段工程监理
第二包:施工五标段至十标段工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注册执业资格。
2、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的监理业绩资料:投标单位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少于三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监理服务合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本项目的一个标包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要求
1.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投入监理部的项目总监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1.2携带资料有(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业绩证明材料(监理服务合同原件)(5)监理部成员(总监和专业监理)证书原件和监理部主要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6)近3年(2013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7)企业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8)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请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携带报名登记表及以上资料于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10:00时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
地 址:国营朝阳县贾家店农场三分场
联 系 人:韩冬、耿兴权
联系电话:0421-827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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