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32016040041 监理
抚顺市清原县南小卜村8号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市清原县南小卜村8号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清原县南山城镇南小卜村
4.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
5.工程总投资:739万元
6.计划工期:2016年8月30日至2017年8月30日
7.工程内容:拆除重建拦河闸(溢流坝、冲砂闸及进水闸等相关工程)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均含丙级),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拟参建项目班子成员不允许随意调整;
2.投标人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3.未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w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 20日至2016年7月29日北京时间9:00-16:00时前(法定假日除外),到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投箱报名(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抚顺市政府东侧行政办公大厅)。
2.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信用等级报告(6)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7)监理班子全体成员应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8)2011年以来企业承担过两项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完工证明(在建工程可不提供完工证明)(9)总监及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
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子成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人处进行报名材料备案。备案合格的投标人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奥体中心浑南三路新华国际公寓8-C24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邮寄),每套文件人民币5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复查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北京时间9:00-16:00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上午10:30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送达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抚顺市政府东侧行政办公大厅)六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育男 电话:1384232240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奥体中心浑南三路新华国际公寓8-C2405室
联系人:聂迪 电话:15809877718
201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