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92016040199 建筑工程|
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灯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为灯塔市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手续,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灯塔市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2.招标单位:灯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3.项目地点:项目区位于灯塔市万宝桥街道和柳条寨镇境内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计划工期: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5月15日,总计226日历天。
6.项目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面积3.24万亩。
本次招标项目共计分为8标段,本项目不可以兼投兼中所有标段。
7.招标范围:水利措施(包括衬砌工程、建筑物工程、施工临时措施)、田间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五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六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七标段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八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10.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存在不良工程记录等重大缺陷,则其资格审查不能被通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的叁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在有效期内)。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自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5日截止,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1。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⑵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⑷建造师注册资格证或叁级项目经理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⑹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⑻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⑼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⑽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自2016年7月21日,截止时间到2016年7月25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1。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本,不含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灯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灯塔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灯塔市
联 系 人:姜 鹏 联系电话:0419-858321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神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隆街1-33号万科明天广场D座办公楼801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公司账号: 21050143000800000079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092876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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