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201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大连市干线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已列入大连市2017年普通公路前期工作计划,项目业主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我市所辖各区市县,工程内容包括:
1.以下公路(一级公路7.9公里,二级公路176.1公里)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保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设计、咨询服务,具体路线如下:
(1)G228丹东线黄姑咀至张虾网段(K231+818-K251+750)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19.9公里;
(2)G228丹东线赞子河东至赞子河口段(K286+376-K289+581)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3.2公里;
(3)G228丹东线海港路至沙家段(K295+143-K301+143)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6公里;
(4)G507长长线普瓦交界至元台大桥段(K38+188-K46+118)一级公路,路基宽22.5米,路面宽21.5米,长7.9公里;
(5.G202黑大线永宁至台后段(K1575+400-K1596+000)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20.6公里;
(6)G202黑大线台后至干河段(K1610+000-K1636+100)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26.1公里;
(7)S210辽庄线庄河界至仲屯段(K209+130-K227+930)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18.8公里;
(8)G228丹东线黑岛至庄河特大桥段(K198+100-K223+900)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25.8公里;
(9)G228丹东线湖里河至黑岛段(K183+858-K198+058)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14.2公里;
(10)G228丹东线北堡至李官段(K931+606-K940+906)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9.3公里;
(11)G201鹤大线华家至钟家段(K1712+068-K1728+930)二级公路,路基宽13米,路面宽9米,长16.8公里;
(12)G201鹤大线赵店至碧流河段(K1624+500-K1641+641)二级公路,路基宽14米,路面宽12米,长17.1公里。
2.G202黑大线牧城驿桥桩号K1744+242,桥长106米,桥宽22.1米;G201鹤大线单屯西桥桩号K1657+372,桥长9.7米,桥宽12米;G507长长线(原皮莲线)老牧甸桥桩号K11+680,桥长18.5米,桥宽12.1米等独立险桥工程;干线路侧护栏约25公里,干线中央护栏约50公里,干线标志约240套,热熔标线约60000平方米等单独交通安保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设计、咨询服务
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约45日历日,总投资约3.5亿元。
3. 投标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近五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具有累计完成15公里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含路面)或路面改造工程设计业绩,累计完成100公里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含路面)或路面改造工程设计业绩,同时具有公路桥梁和交通安全设施(钢护栏、标志、标线)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信誉良好。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道桥(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二级和一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含路面)或路面改造工程设计业绩,同时具有公路桥梁和交通安全设施(钢护栏、标志、标线)设计业绩。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择优选取1家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
4.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下称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7月26日至 2016 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报名有效)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且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7.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5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证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8.发布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和大连市交通局门户网站(www.jt.dl.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公路管理处
办公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民政街381号
联系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0411-39946020
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联系人:梁超
联系电话:0411-84350132
传真: 0411-84651726(自动)
2016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