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040054 建筑工程|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凌源市水土保持局委托,为凌源市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凌源市2016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第二批)
1.2、招标单位:凌源市水土保持局
1.3、建设地点:凌源市老爷岭小流域、老灰窑小流域、乌迭小流域
1.5、工程内容:坡改梯、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封育治理、保土耕作、谷坊、作业路
(详见招标文件)。
1.6、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
1.7、工期要求: 2016年8月20日—2017年12月30日( 497 天)
1.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9、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工程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从事水利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和资料员需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须出具水利行业BBB级(含BBB级)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无信用报告的附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录。
2.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2.5.1参与辽宁水利工程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含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2.5.2外埠投标企业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三、投标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等要求:
3.1、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1.1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到招标人处亲笔签署。格式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通知公告-2014.5.15);
3.1.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含1年)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1.4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1.5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
3.1.6资质证书;
3.1.7安全生产许可证;
3.1.8企业信用报告(水利行业),无信用报告的附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记录;
3.1.9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水利)、质检员(水利)、安全员(水利)、资料员(水利)证书,且上述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凌源市水土保持局进行报名登记并签订责任状,中标人的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由招标人留存至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如中标后不提供相关证件,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3.1.10近二年(2014年—2015年)水土保持项目业绩原件(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1.11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3.2投标报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到凌源市水土保持局进行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持《报名登记表》原件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情况汇总表于报名时间截止时及时反馈至市水务局招标办。
3.3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31日,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时至5:30时;(节假日不休)
3.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