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10386 设计|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2016年小型基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2016年小型基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2016年小型基建项目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2.2计划工期: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兼投兼中:
一标段:白厂门供电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
二标段:白庙子供电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
三标段:李金供电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
四标段:新立屯供电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各个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结构师资格或注册建筑师资格。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时间为2016年8月2日至2016年8月8日,每天8:00 时至 16 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000元人民币(电汇或转账),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年8月22日14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锦州供电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16-254629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联 系 人:佟伟静 李迎
电 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邮 箱:lnkllnkl@126.com 201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