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234 建筑工程|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凌源市电视转播台委托,为凌源市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给排水、道路、房屋维修、围墙)及森林防火作业路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凌源市电视转播台
2、工程名称:凌源市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给排水、道路、房屋维修、围墙)及森林防火作业路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辽宁省凌源市城北草帽山
4、工程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机房外墙粉刷及更换、围墙(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资金来源:中央、省基建专项资金
7、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8、质量标准:合格
9、计划工期:60天(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8月30日—2016年10月29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道路、房屋维修经营许可范围)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相关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要求水利、道路专业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出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信用评价报告BBB级及以上,以在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5、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施工标外埠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与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企业信用评价报告BBB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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