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120408 监理| 凌海市九华山一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九华山一号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凌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凌发改备字[2016]25号),项目业主为凌海花园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凌海花园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二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凌海市九华山一号(23#楼、24#楼、26#楼、28#楼)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二标段:凌海市九华山一号(25#楼、27#楼、29#楼)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凌海市同城路北侧,环城路东侧,育才路西侧。新增用地45.2亩。
2.3建设规模:(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为准)
一标段:建筑面积42984平方米;
二标段:建筑面积35428平方米。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以施工工程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期间全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的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类似项目(本项目注册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
3.4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5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后将报名回执单递交至锦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外省投标人报名前需到辽宁省建设厅招标备案处备案。报名成功后请携带网上报名确认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文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8月6日至2014年8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建设工程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1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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