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80406 补偿器采购 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一级管网补偿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城南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一期)管网材料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锦州城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锦州市城南热源集中供热工程(一期)管网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套筒补偿器采购项目
2.2建设规模:本工程主干线总长约4435米(开沟长度)
2.3交货时间: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交货时间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5采购范围:DN1000-DN1200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套筒补偿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套筒补偿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供货劣迹)及优良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截止到2016年5月1日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冻结和破产状态,8年及以上制造经验(见营业执照)。
3.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套筒补偿器B级。
3.4为确保焊接质量,须提供如RT、PT、UT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职业注册证作为证明资料。
3.5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覆盖本招标产品范围的产品检测报告,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补偿器并满足具有泄漏报警系统安装条件及相关技术要求。
3.6取得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7上一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销售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无拒绝、否定或保留意见)。
3.8具有良好的产品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2014年1月1日至今,有3个以上管径在DN1000及以上业绩。
3.9具有AAA以上(含)信用等级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各招标人(供应商)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3条)和以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二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0元。
5. 信息来源:辽宁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