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城市腾鳌镇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鞍腾发改发(2016)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城市腾鳌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具备资格条件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