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12016020169 1、本招标项目瓦房店市2016年农村公路维修工程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钢护栏15000米,补坑22000平方米,标志牌112块,桥栏杆450根,桥梁维修88米。招标范围:瓦房店市2016年农村公路维修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建设地点:瓦房店市境内;开标时间:2016年8月25日13:30;开标地点:瓦房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计划工期:共60日历日。计划投资额约为5.23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规模或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近1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规模或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且无正在监理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1)、近3年指2013年7月1日至今。(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3)、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注册地须为辽宁省内,否则不予认可。
5、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须携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④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拟派项目总监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最近1年(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拟派项目总监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评定书)、⑤企业近3年类似工程业绩(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或中标通知书)。以上所有的原件均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10室) 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整(现金、支票或汇票),售后不退。
7、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标 人:瓦房店市乡级公路管理所
联 系 人: 冷先生
电 话: 0411-85573886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
联系人: 张双双
电话: 0411-83612745
传真: 0411-83612760
201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