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6150242 建筑工程|
朝阳县台子镇李杖子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县台子镇李杖子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道路建设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县台子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朝阳县台子镇李杖子村内
4、工程规模:道路总长度4.7公里
5、合同估算价:94万元
6、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内容:道路建设工程
10、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9月1日开工—2016年9月30日竣工
(3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二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从事建筑行业三年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4)本次招标报名时要求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到代理机构处签订法人诚信证明;
(5)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6)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
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企业信用报告
⑥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⑦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3年—2015年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⑧为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