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62016050412 勘察|
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已由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义发改发[2016]96号),项目业主为辽宁天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天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勘察
2.2建设地点:锦州七里河片区、西山片区和凌北片区共三个片区。
2.3建设规模:(具体内容请详见招标文件)
七里河片区:建设雨水管道共计3180米,给水管道共计21070米;污水管道共计16147米;污水提升泵站1座(地下),规模为0.85万吨/天等附属工程。
西山片区:建设雨水管道共计3800米;污水管道共计4200米;给水管道共计8500米等附属工程。
凌北片区:建设雨水管道共计6461米等附属工程。
2.4勘察周期:20日历天,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2.5勘察范围:锦州七里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的详细勘察、物探、测量等。
2.6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丙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3在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类似项目的勘察,投标时须附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岩土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资格证明文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3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下午14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天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电 话:0416-7895016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秦菲菲
电 话: 0416-3585102
传 真: 0416-3596622
日 期:2016年 8月8日 |